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-09-18 06:03

香港公司消减注册资本无需法院批准的条件:

  • 决策批准:消减建议需得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共同批准。
  • 偿付能力声明:每名董事必须签署声明,表示:
    • 消减后,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;
    • 若公司在消减后12个月内开始清盘,它能在清盘后12个月内偿还债务;或在其他情况下,能偿还消减后12个月内到期的债务。
  • 特别决议案:需在董事签署偿付能力声明后的15日内,通过消减股本的特别决议案。

办理消减注册资本所需材料:

  1. 公司注册证书复印本;
  2. 公司章程;
  3. 最近的年度申报及之后的所有文件;
  4. 董事和股东名册;
  5. 拟议消减的股份数和金额;
  6. 近三月的公司账目;
  7. 股票证书。

如果CEV是您的公司秘书,只需提供第5至7项;如您同时使用我们的会计与审计服务,只需提供第5项。

办理后的文件退回:

  • 消减股份的董事会和股东决议案;
  • 已提交的偿付能力声明表格;
  • 已提交的消减股份表格;
  • 更新的股东名册。

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CEV客服人员320 844 44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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