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居留许可与签证的区别是什么?

入出境和在华停、居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签证和居留许可均签发给外国人,都为贴纸式设计,二者相互关联但并不相同,主要区别有:

  • 签发机关不同:签证签发机关是驻外使领馆和国内公安机关,居留许可签发机关为国内公安机关。
  • 签发对象不同:签证签发给赴华外国人,而居留许可签发给符合条件需要在华长期居留超过180天的外国人。
  • 证件性质不同:虽然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短期签证持有人可凭签证停留期在华停留,但签证的主要性质是外国人入出境证件。虽然居留许可持有人可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多次出入境中国,但其主要性质是外国人居留证件。

Z字签证发给符合条件需在华长期居留(在华居留超过180天)人员。此类签证通常为1次入境有效(根据双边协议,中美双方互发的学习签证为5年有效),停留期标注为“000”天,在签证备注栏注有“ 请于入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居留证件”的提示。持有者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,必须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,并凭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停留并可多次往返。

我持有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属于三类之一,且有效,是否需要重新申请签证?

  • 根据公告,持有效工作类、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,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,不需要再办签证即可持有效居留许可入境。
  • 原持工作类、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,但居留许可在2020年3月28日以后过期失效,如来华事由不变的,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。在美国,此类情况应根据领区划分,按相关驻美使领馆通知事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应证明进行预约。
  • 原持工作类、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,但居留许可在2020年3月28日以前过期失效的,应按照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公告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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